歐盟的《替代燃料基礎設施法規》(AFIR)及其技術標準要求是今年充電領域最核心的法規之一。
歐盟替代燃料基礎設施法規 (AFIR) 的核心是針對電動車充電網路的關鍵法規,旨在確保歐盟範圍內(不僅限於城市或國家,而是跨越國界)的充電基礎設施(例如電動汽車充電站、岸電等)建設擁有統一、可交付、可用、經濟且可擴展的標準和目標。從“是否建造”到“必須建設”,高速核心交通網絡 (TEN-T) 已被納入強制性部署目標,公共快速充電也成為一項基礎設施,不再依賴補貼驅動,這對於實現減排、促進電氣化和優化交通運輸行業的能源效率至關重要。
歐盟AFIR旨在統一歐盟內部的充電基礎設施標準和部署要求,並促進跨境相容的公共充電網路。
歐盟委員會新頒布的第2025/656號條例旨在為充電基礎設施的通訊協議和互通性提供技術要求。自2026年1月8日起,所有新建或改建的公共充電站必須符合一系列標準,例如EN ISO 15118-1至EN ISO 15118-5。
這些標準是實現「即插即用」和數位通訊的基礎,有助於為用戶提供無需刷卡/無需應用程式的操作體驗。
從 2027 年開始,更先進的 EN ISO 15118-20 標準也將成為必需,這意味著新的充電站和改造後的充電站必須支援智慧充電和雙向充電(V2G)通信能力。
歐盟AFIR法規對中國充電基礎建設產業最直觀的四大趨勢是:
中國是全球充電設備製造的重要基地之一,許多企業已深入參與歐洲市場的投標和交付。 AFIR的實施意味著中國企業在出口產品和系統時需要滿足以下趨勢要求:
●快速充電已成為主流(對樁端品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 1. ≥ 150kW 直流快速充電已成為預設的監管配置
- 2. 單樁功率和系統穩定性取代“數量競爭”
● 從「可充電」到「即插即用」(SECC 需要具備即插即用功能)
- 1. 不允許進行複雜的註冊流程。
- 2. 使用者體驗正接近加油站模式
- 3. 歐洲跨國、跨業者、跨車輛的互通性系統
- 4. 通訊協定和互通性成為難以逾越的障礙
● 從設備產品到系統節點(對SECC有較高的品質需求)
- 1. 充電站必須具備通訊、後端對接和資料功能(包括通訊站的數位通訊功能)
- 2. 成為能源系統與數位系統之間的連結點
● 從當前需求到未來電網(要求 SECC 具備 PnC 和 V2G 功能)
- 1. 支援智慧充電和負載管理
- 2. 為未來的車聯網(V2G)互動預留技術空間
這意味著中國樁基企業必須按照新標準設計硬體和軟體,並應用最新的SECC標準,將其出口產品能力從「數量建設」轉變為「智慧化、標準化互聯」。 MIDA的SECC已實現ISO 15118-2的商業化,並擁有ISO 15118-20技術路線圖和配套硬體產品,能夠幫助中國出口樁基企業提前建立標準化設計和互聯能力,並輔以專業的FAE團隊一對一服務,協助OEM廠商開拓未來全球市場的關鍵路徑。
發佈時間: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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